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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发布!《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4-12-19 10:07:54 45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进一步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推动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生态环境部近日公开发布了《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根据征求意见稿,2025年,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基本完善,初步实现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全量管控和制度衔接、数据共享共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和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管机制全面建立,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信息化监管全面实施,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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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全面管控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建成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基本实现,排污许可制度效能有效发挥。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就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建成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做好排污许可基础保障建设等提出四方面、18项措施。

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

聚焦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优化排污许可管理体系,强化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持续优化排污许可管理及技术体系,推动各环境要素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动排污许可提质增效。

建成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聚焦多项环境管理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问题,明确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自行监测、生态环境统计、环境保护税等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路径,探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碳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入河(海)排污口设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等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

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

夯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推动构建自证守法、自我监督机制;严格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强化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的联合监管、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推行非现场监管;通过完善信用体系、加大排污许可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公众有奖举报等举措强化社会监督。

做好排污许可基础保障建设

通过优化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加强组织保障、持续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宣传指导等措施强化排污许可基础保障建设。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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